保证金查询系统 联系我们 员工邮箱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English

 
 走进中期  |  资讯中心  |  商品期货  |  金融期货  |  互动交流  |  基金擂台  |  期货学堂  |  证券频道  |  客户服务  |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证监会对吉林敖东和延边公路开出罚单
时间:2007-06-05    字体: [ ]
吉林敖东与延边公路信息披露违规一事终于暂告段落。昨天上午,两家公司均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吉林敖东被处以30万元罚款,而S延边路则被处以50万元罚款。并且,两家公司就信息披露一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受到了警告及罚款的处罚。   

  去年5月17日,吉林敖东为收购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8.83%的股权,与深国投、深圳庆安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交通投资开发公司等收购中的债权债务安排达成协议(以下简称《四方协议》),根据《四方协议》的约定,吉林敖东和深国投就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安排达成一致。根据《四方协议》及其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书》实施上述股权转让后,深国投将不再持有延边公路的股权,吉林敖东持有延边公路的股权将占总股本的46.15%,因此,《四方协议》其附件《股权转让协议》是吉林敖东实施对延边公路的收购而与相关方达成的收购协议。   

  而根据证券法第94条规定“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但吉林敖东直至6月22日才作出《关于增持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且仍未将《四方协议》予以披露,违反收购程序,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   

  由于吉林敖东与S延边路未及时充分披露《四方协议》和进行有关报告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两家公司作出了上述罚款处罚。同时,中国证监会还对吉林敖东董事长李秀林、S延边路董事长郭仁堂和董秘张洪军3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此外,吉林敖东与S延边路及相关当事人均表示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计划。





上一篇:A股存量资金5月首破1万亿
下一篇:上海期铝大户持仓追踪06.05

 ■ 相关链接
·A股存量资金5月首破1万亿
·6月6日股市交易提示
·证监会再发通知警示股市风险 强调买者自负原则
·24日股市宽幅震荡 成交金额再创天量
·22日两市再上新高 深市成交额创天量
·5月23日股市交易提示


 ■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所有评论] (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鄂ICP备05003425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 中国国际期货武汉营业部 WWW.HZQH.COM.CN 版权所有!
本站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入市操作,风险自负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6号新世界国贸大厦二座7层 邮编 430022
电子邮件:wanghongbin@cifco.net.cn     电话:027-85267894
China International Futures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