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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再发通知警示股市风险 强调买者自负原则
时间:2007-05-24    字体: [ ]
规范账户开立 强化市场监管 加强投资者教育

  严厉杜绝虚假账户和“拖拉机账户”;客户账户出现异常交易和可疑交易时,证券公司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积极配合交易所对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投资者教育、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将列为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的评价考核指标

  □本报记者 夏丽华 北京报道

  针对当前新入市投资者较多、市场交易活跃的情况,证监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确保所有新开户应为合格账户,严厉杜绝虚假账户和“拖拉机账户”。对于客户账户出现异常交易和可疑交易时,证券公司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积极配合交易所对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

  通知还要求,证券公司应采取开辟开户专用通道、延长开户工作时间、增加开户工作人员等措施,缓解开户压力,提高开户质量和效率等。

  此通知名为《关于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这是继5月11日证监会全面提示风险、加强投资者教育和市场监管后更具操作性的一个文件。从内容来看,一方面加大了证券公司对投资者开户、投资交易程序合规性的审查,另一方面再次强化投资者自身风险意识的确立。

  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工作是证券行业的一项基础工作。《通知》规定,证券公司应指定一名高管和专门部门负责检查落实情况。要持续地采取各种有效方式让投资者充分理解“买者自负”的原则,真正明白“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警示。证券公司应当通过适当可行的方法了解自己的客户,尤其是新入市的中小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引导投资者从风险承担能力等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审慎投资,合理配置金融资产。

  在规范账户开立、使用和管理上,《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应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开户流程和复核机制,审查客户姓名或名称、身份的真实性,确保客户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资金账户与证券账户对应关系明确。所有新开账户应为合格账户,应符合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上线的要求。严禁证券公司为客户办理或提供虚假账户和“拖拉机账户”,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客户账户出现异常交易和可疑交易时,证券公司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积极配合证券交易所对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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