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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期保值额度管理与持仓限额制度的实施有关。在防范市场风险的同时,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保值需要,交易所实行套期保值额度审批制度,对于有大规模保值需求的投资者进行审批,对经批准的保值者给予较大的持仓限额,不再受原有持仓限额的限制。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中提出,客户申请套期保值额度的,应当向其开户的会员申报,会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向交易所办理申报手续。 套期保值额度由交易所根据套期保值申请人的现货市场交易情况、资信状况和市场情况审批。批准的套期保值额度不超过其所提供的套期保值证明材料中所申报的数量。 套期保值额度分合约进行审批,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含)有效,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中金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套期保值额度进行调整。申请人需要变更套期保值额度时,应及时向中金所书面提出变更申请。 什么是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是指会员或客户某一合约持仓达到中金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时,会员或客户应当向交易所报告。中金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公布持仓报告标准。 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是与限仓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通过实施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可以使中金所对持仓量较大的会员或客户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极作用。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要求达到中金所报告标准的会员或客户,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大户持仓报告表》,内容包括会员名称、会员号、客户名称和交易编码、合约代码、持仓量、交易保证金、可动用资金等。 二、资金来源说明。 三、法人客户的实际控制人资料。 四、开户材料及当日结算单据。 五、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商报记者 刘泽先/整理 资料由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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