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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股指期货注意风险控制 别被强行平仓
时间:2007-09-07    字体: [ ]


  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者客户可以持有的、按照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量。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的持仓合计不得超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

  (一)对客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持仓限额为600张;

  (二)对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某一合约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每一客户号持仓限额为600张;

  (三)某一合约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万张的,结算会员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

  强行平仓制度

  不少投资者或多或少听说过期货交易中的强行平仓,听起来似乎很恐怖,那么,在哪些情况下,投资者会被强行平仓呢?

  (一)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

  (二)客户、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持仓超出持仓限额标准,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平仓;

  (三)因违规、违约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

  (四)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

  (五)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情形。

  对于普通客户而言,涉及到强行平仓的情况,主要是保证金余额不足(可用资金为负,你的权益资金达不到持仓所需的资金要求水平),这时候期货公司会要求客户追加保证金,否则将对客户的持仓进行强制平仓。

  强行平仓不等于爆仓,因为你的权益资金还是正值,只是这个资金不够满足你开仓的资金占用水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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