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
||
|
· 雄关漫道如铁 黄金今起从 · 信息摘要0729 · CBOT市场综合评述0729 · 外盘金属及能源市况报告07 · 机构操盘建议(总第1126期 · 机构操盘建议(总第1125期 |
|
|
||
|
· 变相期货交易猖獗谁之过 · 投资期货理财有利人民币资 · 2008年7月国际期货交易月 · 油价暴涨内幕:800只基金 · “创富杯”股指期货黄金联 · 2008年6月份国际期货交易 |
|
||
|
·亮剑系统交易信号提示 ·期货赢家—中期国瑞煊智能化期 ·国内和国外商品价差 ·中国期货基金网《多空阵线论坛 ·期货赢家简介 ·亮剑系统交易信号提示(5.8) ·亮剑系统系统盘中手机短信提示 |
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三)、(四)、(五)、(六)、(七)项规定的机构聘用无《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者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备案、报告义务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从业人员违反中国期货业协会自律性管理规则的,由中国期货业协会根据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五条 期货从业人员受到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处分的,所在机构应当在10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修订前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继续有效,由中国期货业协会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999年8月31日发布的《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上一篇: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 下一篇:(07/01/09)交易师期货软件 |
| ■ 相关链接 |
|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大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2006年12月29日发布) |
| ■ 发表评论 |
|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