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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产品市场的庄家制度
时间:2007-04-04    字体: [ ]
衍生产品的合约细则和交易程序与证券交易有不少分别,本文将介绍香港交易所衍生产品市场内的庄家制度及结算价的厘定方法。

   庄家制度及报价方式

  期货及期权市场的产品繁多,投资者一般对现货月及近价的产品系列具有较大买卖兴趣。一些极价外的期权产品或较远期的衍生产品系列,由于交投不及现货月及近价系列产品活跃,便需要透过庄家制度为市场提供流通量,令市场更具效率。

  庄家可通过“响应报价”及“持续报价”为市场提供流通量。当投资者有意买卖某一期权或期货产品而市场并没有买入及卖出价格时,可通过经纪向庄家要求报价,庄家在指定的时限内可开出买入、卖出价及可成交之合约张数,此为响应报价。庄家为某一衍生产品在交易时段内持续开出买入及卖出价,以供投资者买卖,此则为持续报价。香港交易所分别于去年二月及今年七月在股票期权及期货市场引入庄家持续报价服务,使投资者的交易更便捷。

  庄家提供的报价买卖盘与市场上其它限价盘没有分别,均是根据价格及时间优先次序在交易系统内配对,庄家没有成交的优先权。

  庄家的责任及优惠

  每类衍生产品的庄家责任不尽相同,但一般包括须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响应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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